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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策信息】山东省人大常委会修改涉地热取水法规|四川绵阳市因地制宜开展浅层地热资源综合利用



    发布时间:2024-02-22 15:06:05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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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山东省人大常委会修改涉地热取水法规。近日,山东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关于修改<山东省水资源条例>等六件地方性法规的决定》,对《山东省水资源条例》中涉及地热能开发利用项目取水等多项法规内容作出修改。其中,将第三十二条改为第三十一条,修改为:“禁止在集中式地下水饮用水水源地建设需要取水的地热能开发利用项目。禁止抽取难以更新的地下水用于需要取水的地热能开发利用项目。建设需要取水的地热能开发利用项目,应当对取水和回灌进行计量,实行同一含水层等量取水和回灌,不得对地下水造成污染。达到取水规模以上的,应当安装取水和回灌在线计量设施,并将计量数据实时传输到有管理权限的水行政主管部门。”

    第四十四条改为第四十二条,修改为:“取水许可实行分级审批制度。取用水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国家和省规定的材料。下列取水申请,由省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审批:(一)在设区的市边界河流、湖泊、水库取水的;(二)年取地表水二千万立方米、地下水五百万立方米以上的;(三)在地下水限制开采区年取地下水五万立方米以上的。申请取用地热水或者在地下水限制开采区年取地下水不足五万立方米的,由设区的市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2.四川绵阳市因地制宜开展浅层地热资源综合利用。四川绵阳市人民政府近日发布《关于绵阳市碳达峰实施方案的通知》指出,到2025年,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经济体系初步形成,重点行业能源利用效率大幅提升,全市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达到45%左右,清洁能源电力总装机容量达到210万千瓦。到2030年,绿色低碳产业规模取得新突破,重点耗能行业能源利用效率达到国内先进水平,全市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稳中有升,清洁能源电力总装机容量力争达到450万千瓦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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